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397
通讯地址:****环境局(三楼303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342700
****环境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