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城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石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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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环境影响评价
生成日期:
2026-0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关于**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397

通讯地址:****环境局(三楼303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342700

项目名称

**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

**县**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选址于**省**市**县**镇,总占地面积16583.28m2。该项目属**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206-360735-04-01-715175,依托现有场地建设建筑垃圾**化处置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与**化再生利用。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的生产规模,并添加水泥、碎石、减水剂等原辅材料对建筑垃圾进行**化利用,年产再生大型砌块4000千块/a、再生环保砖130000千块/a、再生道路水稳料2.5万m3/a、再生骨料8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扬尘污染和各种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污染。施工过程按照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大气污染管控措施,严格做到“六个100%”(现场围挡率100%、路面硬化率100%、抑尘洒水率100%、裸土覆盖率100%、驶离工地车辆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水体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建筑工地排水、****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已有的化粪池处理,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管理部门的许可批准,并及时进行公告;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降低车辆运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渣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规定的地点进行堆放或填埋,对其中具有利用价值的加以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统一清运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和给料粉尘、筒仓粉尘、下料粉尘、破碎筛分、搅拌粉尘以及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1)卸料和给料粉尘、筒仓粉尘、下料粉尘卸料和给料粉尘采用卸料和给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下料工序采用围挡+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关规定;(2)破碎筛分、搅拌粉尘破碎筛分及搅拌粉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关规定。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生产工艺用水、抑尘用水、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创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创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琴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渣土定期外运至附近弃土场填埋处置,废金属杂质、橡胶、塑料、木质、纸等杂质、废布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与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沉淀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成品堆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综合楼)一般地面硬化进行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局

2026年8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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