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58.5兆瓦竞价光伏项目占用林地调查 开始时间 2026-08-07 16:02:00
结束时间 2026-08-12 15:00:00
采购单位 ****
采购人 郑伟
总价限价 90000 元
业务公开范围 全平台公开;
公告内容
********公司对**县58.5兆瓦竞价光伏项目占用林地调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比选范围:根据比选人要求出具占用林地调查报告,需开展现场查验、图斑套核和报告编制等工作。****公司协调当地林业部门,出具项目实际占用林地面积的认定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3.1本次比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1.2供应商须具备****协会颁发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止,至少具备1项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合同金额、服务期限等合同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集团****公司的供应商评价表中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标书代写
(2)供****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标书代写
3.1.5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供应商不得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合谋特定人成交人;
3.供应商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
4.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供应商与采购人不得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供应商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得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供应商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供应商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供应商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供应商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法律法规或比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1 登录建投商务网(https://www.****.com)获取比选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地点: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建投商务网通过数字证书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客服电话:0311-****9660)。电子标服务
代理机构:****
地 址:****华南大街172号泰丰大厦10楼
联 系 人:董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