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项目1标段-**高标准鸡舍 |
| 标段(包)编号 | ****/01 | 标段(包)名称 | ********基地建设项目1标段-**高标准鸡舍 |
公告内容
********基地建设项目1标段-**高标准鸡舍-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7
本招标项目********基地建设项目1标段-**高标准鸡舍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估算价****382.97元,建设规模:**高标准鸡舍2栋,长83.5米,宽16.8米,高6.5米,单栋建筑面积1402.8平方米,湿帘部分面积9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结构,鸡舍建筑面积共2985.6平方米。建设地点:交河镇曹庄村。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82.97元。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拟派项目经理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标书代写
3.1.2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08 00:00至2026-08-14 00:00(**时间,下同), 登录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28 09:00,地点为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1.开标地点:招采进宝**专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递交已固化并使用单位 CA 加密后的ETND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专区上发布。
7.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招采进宝**专区。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600元。7.3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收费。付费主体为中标人。标书代写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采进宝**专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刘先生134****0118;招标代理:****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王工联系电话:0317-****075。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134****0118
电子邮箱: /
否
否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基地建设项目1标段-**高标准鸡舍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省**市**市交河镇曹庄 | 地址:**市**区大和庄新区71号楼西2门 |
| 刘先生 | 项目负责人:王工 |
| 134****0118 |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7-****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