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24**至**高速公路**段土建施工项目补遗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经研究,现对《S24**至**高速公路**段土建施工项目》(招标编号:2026DFAGZ50823/****)作如下答疑澄清和补遗:
1.招标文件3.1.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注:③以上业绩均要求投标人独立完成。如我方业绩为联合体完成,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若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由投标人独立完成该实施内容的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该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委员会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综合判定。
2.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各标段投标人每增加一类似业绩加5分,加满10分为止,本项满分为25分。注:③以上业绩均要求投标人独立完成。请问,评分项要求的相关业绩,如我方业绩为联合体完成,业绩是否满足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
3.项目经理业绩和项目总工业绩,能否为同一工程项目
回复:项目经理业绩和项目总工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项目。
4.请问: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但根据该业绩联合体分工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内容能够全面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否可以理解符合评审要求且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请予以明确。
回复:详见问题1回复。
5.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投标人须知正文-3.5.3提到:****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知正文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附录不一致的,以本附录为准。请问我司****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到企业“业绩信息”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但该截图所载内容未能完整覆盖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业绩评审指标,请问是否可以补充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回复:该情况可以由潜在投标人补充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做好相应说明,****委员会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综合判定。标书代写
6.P9-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且目前未在任何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如确有任职,须保证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可无条件从原项目撤离。3.1.7 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职称,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委员会认定。我司拟派总工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工程管理,请问该专业是否符合本项目总工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回复:该工程管理专业不满足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7.招标文件P39页项目总工要求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职称,请问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道路与桥梁工程满足专业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一步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注:本补疑书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以本补疑书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霍里街道秀山大道999号
联系人:魏经理
电话:0555-****3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孙心如
电话:150****7856
日期: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