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人民医院)营养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折扣比例)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预估金额 |
备注 |
| 包1:********人民医院)营养品采购(包1) |
100% |
1 |
工业 |
约69万元 |
据实结算 |
| 100% |
1 |
工业 |
约8万元 |
据实结算 |
|
| 包3:********人民医院)营养品采购(包3) |
100% |
1 |
工业 |
约188万元 |
据实结算 |
| 包4:********人民医院)营养品采购(包4) |
100% |
1 |
工业 |
约27万元 |
据实结算 |
| 包5:********人民医院)营养品采购(包5) |
100% |
1 |
工业 |
约8万元 |
据实结算 |
注: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分包进行投标,也可对所有分包同时投标,但应对所投分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报价。
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中标本项目的多个分包。
二、资金来源预算金额约为2年300万元,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资格,根据其经营主体身份,须满足以下对应条件之一: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则须提供:
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明细表。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经销商/代理商),则须提供:
①提供投标人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②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
注:1、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经营企业(经销商/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标书代写(一)请于 2026年 8 月 7 日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qijiang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投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标书代写
(四)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8月 27 日**时间9:0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 27 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2026年8月27 日**时间9:30;标书代写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履约保证金每个包:履约保证金2000元,签订合同前缴纳。
七、****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qiji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尹老师、冉老师
电话:023-****0973 023-****1057
地 址:**市**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俊
电 话:023-****4739
传 真:023-****4739
地 址:**市两江新区**西路22号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