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6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文号
组配分类 民生信息
成文日期 公开方式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区太****村220kV升压站

**市**区太****村

****

性质:**

投资:5350.56(万元)

规模:本工程**1座220千伏升压站,站内设生产楼,生产辅助楼各一幢,其他电气设备及辅助设备构筑物,设1座消防水池、主变器、SVG、站用变、避雷针及事故油池。

大气环境:采取洒水措施,做好拦挡、大风天禁止露天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临时旱厕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噪声:设置临时隔声围挡、隔声屏障、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机械定期维修等。

固体废物: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分别暂存于贮油池和站区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区石牛路交叉口改造工程

**区碧湖**白桥区块石牛村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改建

投资:866.98(万元)

规模:起点位于桃碧线老路,终点位于石牛路与石郎公路交叉口,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网、交安设施、标志标线、绿化等。

大气环境:采取洒水措施,做好拦挡、大风天禁止露天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道路与场地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生活污水系统处理。

噪声:设置临时隔声围挡、隔声屏障、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机械定期维修等。

固体废物:建筑废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沉砂池污泥委托具有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清运;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置。

3

年产12000吨仪表切断阀及数字赋能高性能 ****基地

**区碧湖**缸窑C4-2地块

浙****公司

性质:**

投资:16500(万元)

规模:拟购置试压机、抛丸机、数控立车、喷漆房等设备,建设年产12000吨仪表切断阀及数字赋****基地项目。

大气环境:采取洒水措施,做好拦挡、大风天禁止露天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

噪声:设置临时隔声围挡、隔声屏障、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机械定期维修等。

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焊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

高溪****基地二号园项目

**区碧湖高溪片区

****开发区****中心

性质:**

投资:109000(万元)

规模:该项目主要由 6 栋生产用房、1 栋配套用房,1 栋生物质综合利用供汽站组成,供气站将配置3台蒸发量为 8t/h 的双锅筒链条炉排生物质锅炉。

大气环境:采取洒水措施,做好拦挡、大风天禁止露天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纳管排放。

噪声:设置临时隔声围挡、隔声屏障、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机械定期维修等。

固体废物:失效的树脂、锅炉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

**省**市**区丽**咸宜村**岩矿项目

**区丽新畲族乡咸宜村北东侧、黄弄村南侧

******公司

性质:**

投资:2350(万元)

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240万吨**岩矿的生产能力。

大气环境:运营期的破碎、筛分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卸料扬尘、石料输送粉尘、成品堆场和转运粉尘均采用喷淋降尘;道路运输通过设置进出车辆冲洗设施、洒水、限制车速和装载量、篷布遮盖等措施降尘。

地表水环境: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用做农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与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019; 传真:0578-****0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