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沧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7月15****机关提出的沧源县****水电站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7月17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临****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和资料修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七条“直接取用其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退水或者排水的,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等规定,依据《沧源自治县****水电站水**论证修编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沧源****公司沧源县****水电站的取水许可。
****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