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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现将****年产66 万件轮毂项目(二期工程)竣工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66 万件轮毂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07~2026.****.0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勤瑞 联系电话:131 2441 1329
链接: https://pan.**.com/s/1e-CEIQm4dUxARi_6PkUfcQ 提取码: d8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