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敏敏诉天津合谊兄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裁字〔2026〕第0578-1、0578-2号)裁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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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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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敏敏诉**合谊****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裁字〔2026〕第0578-1、0578-2号)裁决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07
关于焦敏敏诉**合谊****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裁字〔2026〕第0578-1、0578-2号)裁决书的公告

关于焦敏敏诉**合谊****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保劳人仲裁字〔2026〕第0578-1、0578-2号)裁决书的公告

**合谊****公司:

本委受理的焦敏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保劳人仲裁字〔2026〕第0578-1、0578-2号》。

《津保劳人仲裁字〔2026〕第0578-1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500元;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5月15日工资12629.18元。以上第一项至第二项合计15129.18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一式三份,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委员会****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津保劳人仲裁字〔2026〕第0578-2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对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予审理。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裁决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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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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