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现****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风电场
二、建设地点:**省**南州**县秧坝镇、弼佑镇、双江镇
三、建设项目概况:安装16台6.25W风力发电机组,装机规模100MW,采用一机一变,共配16台箱变,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方案,总长为67.14km(其中直埋电缆11.64km、架空线路55.5km)。项目平均年上网电量194800MW﹒h,总工期为12个月,总投资62864.24万元。
四、环境影响评价
地表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是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环评要求对枢纽工程区的各种污废水进行处理后复用,不得外排。对于工程区域的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产生量小,****设备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区域道路除尘和施工区域绿化。采取这些措施后,施工期污废水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环境: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生活区污染物入渗,本工程评价区地下水最低排泄基准面为秧坝河,落实施工防护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运行期在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后不存在渗漏问题,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
空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炸药爆破粉尘、道路运输扬尘和混凝土拌和粉尘,以及机械设施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和二氧化氮。经分析,本工程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本工程施工区远离环境目标,其影响范围和时间有限。
生态环境:工程对陆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鉴于建设征地涉及植被均为常见次生林地和灌草丛,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分布,对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影响有限。本项目为风电项目,落实防渗防漏措施后对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固体弃物包括土石弃渣、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在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后,固体废弃物的影响较小。
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降尘措施、降噪措施,保护施工区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在工程运行期,对工程周边陆生动植物加强保护,恢复植被,加强环境保护。
六、评价结论
本项工程符合国家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流域水力**开发总体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通过工程建设环境影响预测,工程实施将会带来交通、水环境、水域生境、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等方面的影响;通过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减缓施工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秧坝河流域范围内的公众,重点是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28-****6125
九、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水陆源****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11楼
联系人:平工
联系电话:0851-****9648
电子邮箱:****@qq.com
十、公示期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团体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本工程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团体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或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十二、公众意见表及报告公示
详见附件。
十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