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与透明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曲****人民政府于2026年8月3日组织召开了《**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及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1.发布第1号听证公告
2026年4月22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的确定原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2.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6年7月22日,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参会人员包括听证代表12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人,市民代表4人,区直部门代表1人,镇(街道)、****社区)4人),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旁听人3名,听证记录人2名。
3.发布第2号听证公告
2026年7月22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时间地点,以及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等事项。
4.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2026年8月2日,已全面准备好听证会主持人及决策发言人所需材料,并完成了会场内各项布置工作,确保会场发放材料完整无误。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听证会于2026年8月3****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地址:曲****人民政府院内)举行,由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杨万雄主持;除1名区直部门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听证旁听人因故无法参加外,其余1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人、10名听证代表、2名听证旁边人等全部出席会议。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听证会可以举行。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介绍听证会纪律并告知听证代表权利和义务;
2.决策发言人就《**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作情况说明,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主要内容汇报;
3.各位听证代表对《**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和提问,决策发言人及编制单位根据听证代表的提问作答辩;
4.决策发言人作听证总结,听证会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组织程序的合法性作发言。
5.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对听证会发言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二、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听证代表主要意见与建议
听证会上,10名听证代表进行了准备充分、联系实际、观点明确的发言,分别从用地优化、协同管控、程序执行等方面对《**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各抒己见,主要意见和建议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QL-26****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重叠,应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水源地保护与群众建房、地方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
第二,针对部分群众房屋和集体土地一半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一半在村庄边界内的客观实际,应对涉及区域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完善,解决基层治理及村民办理用地手续困难的问题。
第三,建议进一步细化河道退让距离和控制要求,为下一步群众建房及产业项目提供清晰的规划管理依据。
(二)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参加听证会的10名听证代表,共发表了9条意见和建议,曲****人民政府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和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意见1予以采纳。已对接自然**、生态环境、****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明确严守水源地保护的安全底线,同时允许原住居民为满足基本住房及生活配套需求的建设项目。具体建设项目按生态环境及水务部门相关规定审批。
意见2予以采纳。已对接自然**调整涉及区域的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格执行《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2026)。
意见3予以采纳。参考转长河近期实施河堤加固工程,结合集镇及流域管控现状,明确河道防洪标准及退让距离。
(三)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曲****人民政府将充分吸收采纳,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区**镇QL-25、QL-26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让其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实施性。
曲****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