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加工不锈钢拉链30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07日至 2026年08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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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个体工商户)年加工不锈钢拉链3000万米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宁西街道香福三路2号之六403A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项目概况 | ****(个体工商户)位于**市**区宁西街道香福三路2号之六403A号厂房,主要从事不锈钢拉链的加工生产,采用封油烘干、过蜡、检验等工艺,预计年加工不锈钢拉链3000万米。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