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市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生态环境先进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深环办〔2025〕93号),现面向全市征集生态环境先进技术与产品,编制《**市生态环境先进技术推广名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一)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重点包括臭氧、VOCs、扬尘、恶臭气体、垃圾焚烧烟气、餐厨油烟、船舶与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监测与防治技术等。
(二)水污染防治技术。重点包括城镇污水、污染雨水、垃圾渗滤液、海洋船舶污水等水污染监测与防治技术等。
(三)噪声污染防治技术。重点包括施工、交通、工业、社会噪声的源头管控、过程削减、监测溯源技术等。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回收利用技术。重点包括一般生活垃圾、有机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回收利用技术等。
(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重点包括土壤污染监测、修复及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技术等。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重点包括红树林**湿地、海岸带、海洋、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生态系统监测预警与修复技术,区域绿地、关闭或废弃矿山等陆地生态系统监测预警与修复技术等。
(七)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技术。重点包括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等维度的技术创**工艺优化,实现污染物削减与温室气体减排同步推进、协同增效的技术。
(八)清洁生产技术。重点包括印染、电镀、线路板、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原辅料绿色替代、工艺革新、设备升级、生产过程污染控制、生产**循环与梯级利用技术等。
(九)数智化生态环保技术。重点包括通过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推动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管理和生态保护向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发展的技术。
(十)其他绿色环保技术。重点包括各类**污染监测预警与防治技术、环境健康与风险防控技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技术、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生态碳汇技术、其他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市(含深汕特别**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申报主体应拥有所申报技术的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或获得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三)申报技术装备应符合国家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符合国家和我市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四)申报技术应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节能降碳方面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创新性,技术综合效益较高。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提交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市生态环境先进技术申报书》(附件),并于2026年10月31日24点前扫描上传至生态环境科创信息平台(https://st.****.cn/)。
(二)资料初审
我局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技术方向相符性、申报单位与技术合规性等进行初步审核。
(三)专家评审
对于通过资料初审的申报技术,我局将按照征集方向进行分类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已经入选国家生态环境或绿色低碳相关名录的技术,经确认符合要求后可直接纳入《名录》。
(四)公示发布
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技术将在****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技术将汇编形成《名录》公开发布。
四、推广应用
我局将依据《生态环境先进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多渠道推广名录内技术产品,依托生态环境科创信息平台推动技术供需对接,推荐目录内技术纳入上级部门相关技术推荐名录(目录)和参评相关技术奖,适时开展“****园区”、重要展会路演等线下宣介活动,构建良好的技术推广生态。
附件:**市生态环境先进技术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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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
(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