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经公司研究决定,****(以下简称“比选人”) 作为比选人,对****食堂中选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比选选取入围投标人,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比选。
2.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的范围为****食堂中选外包服务项目投标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早、中、晚餐的制作及食堂卫生维护等。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食堂中选外包服务项目 |
15万元/月 |
合同履约期限:3年,1+1+1模式 |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在****(武**中岩国际B2栋6楼)获取比选文件。
5.2 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6年08月20日 08:30—09:00 时(**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0日09:00时(**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和包装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武**中岩国际B2栋6楼605)开标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6.2 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本****县政府网上发布。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县政府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豫宁大道6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120
代理机构:****
地 址:武**中岩国际B2栋6楼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181****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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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