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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增价 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计容建筑面积(㎡) | ||||||||
| 2026P09 | 芗****路以南、日升路以西、北仓西路以北、渡头路以东 | 45228.3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0<容积率<3.2 | <31 | >30 | 详见备注 | <144730 | 63130 | 1263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10 | 北环城路以南、瑞京路以东、**路(现**路)以北 | 35943.8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1.0<容积率<2.7 | <20 | >30 | 详见备注 | <97048 | 53100 | 1062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11 | 芗****生态园片区瑞京路以东、**路以南、北仓西路以北 | 50956.74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0<容积率<2.5 | <28 | >30 | 详见备注 | <127391 | 61900 | 1238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13 | 芗**金峰中路以东、规划北仓路以北 | 50707.99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容积率<1.3 | <30 | >30 | 详见备注 | <65920 | 33800 | 676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14 | 芗**博学路以西、规划北仓路以南 | 56789.75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容积率<1.1 | <38 | >30 | 详见备注 | <62468 | 32600 | 652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16 | **市芗****生态园片区迎宾西路以西、后山路以南、前山路以北 | 35121.55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0<容积率<1.6 | <28 | >30 | 详见备注 | <56194 | 24800 | 496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19 | 漳码路以北、龙祥南路以东 | 184337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幼儿园用地) | 1.1<容积率<2.6 | <18 | >30 | <80m | <479276 | 139800 | 2796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五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20 | **路以北、金古路以东 | 67836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幼儿园用地) | 1.1<容积率<1.8 | <28 | >30 | <80m | <122104 | 25480 | 510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五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备注: 1.宗地2026P09地块主导用途为居住功能,商业、商务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40%;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100m,地块住宅建筑高度应<80m;****便利店可销售; C25、C27-1、C28宗地一层公共步行商业内街和二层平台连通,形成一个整体。三个地块一层公共步行商业内街应设置连续底层商业界面,二层平台建筑上应做骑楼处理。C27-1与C25宗地连接部分由C27-1宗地竞得人负责实施建设。 2.宗地2026P10**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东侧海拔高度不得超过85m,西侧海拔高度不得超过90m。 3.宗地2026P11地块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超过20%,且地块可兼容商务用地;地块内东北侧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24m,其余用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东北侧海拔高度不得超过80m,西南侧海拔高度不得超过90m,同时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的要求;****便利店可销售;宗地规划城市**公交站台部分,竞得人后续方案审批时,可允许商业平台与现有站台现状建筑相连。 4.宗地2026P13地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东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地块海拔高度控制线以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以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超市、便利店可销售。 5. 宗地2026P14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北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地块海拔高度控制线以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以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超市、便利店可销售。 6.宗地2026P16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80m。 7.宗地2026P19****便利店可销售;****超市不在无偿移交范围内,在不改变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受让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可整体销售,但不可分割销售;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8. 宗地2026P20****便利店可销售;****超市不在无偿移交范围内,在不改变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受让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可整体销售,但不可分割销售;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9.以上宗地均可建设“****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可同步参照《**市“好房子”建设导则(试行)》进行建设 10.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11.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市区2026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 ||||||||||||
二、关于竞买资格要求
出让宗地竞买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五楼(5070号)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下午5: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8月27日下午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8月28日10时00****服务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上宗地均设定保留价。
(二)宗地2026P09、2026P10、2026P11小****小学,****办事处****初中校;宗地2026P13、2026P14小****小学,初中均为**二中、**七中和**五中;宗地2026P16****学校,****办事处****初中校;宗地2026P19小学****中心小学(**校区),初中****中学。宗地2026P20小学为漳****小学,初中****中学;随着学校周边**楼盘的增加,楼盘户数和适龄儿童人数均无法确定,****学校学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三)本次出让宗地(2026P19及2026P20宗地除外)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宗地2026P19及2026P20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包含零售商业、餐饮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及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
(四)以上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五)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8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分行营业部
****营业部
****银行****公司**芗江支行
****公司**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 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 3671 7
1610 3010 0100 2796 59
****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