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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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清洁生产方案编制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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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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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至时间 |
2026-08-10 17:23: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6-08-10 17:30:00 |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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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方案编制 |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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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2026-09-3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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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一、交货地址:****市**县****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较强的生产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供货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公司采购项目的资质要求。
3.供方对于****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支付材料款均应接受。
4.违约责任:
4.1.如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超过3日的需方可对供方进行延期交货罚款,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0.5%罚款,罚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超过13日的视为供方根本违约,供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且需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如继续履行,需方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该笔违约金,供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解除合同,供方应承担因未按时交货所造成的需方全部经济损失。
4.2.如货物验收不合格,需方要求供方免费更换的,经催告后供方仍不更换,视为供方根本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供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因到货不及时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全额赔偿。
4.3.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标准,经维修或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供方除退还需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赔付金额为不合格产品对应价款的三倍,若该金额不能覆盖需方全部损失的,供方仍应按需方全部损失赔偿。
4.4.如供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在正常使用中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对恶意报价单位(如不能提供甲方需要资料的)加入黑名单处理。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附件(2)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安徽省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ofd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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