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公共直饮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 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市彭水县靛水街道、汉葭街道、绍庆街道、保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直饮机(净水设施)950 套,DN20~DN100 给水管180.5 千米、DN50~DN100 排水管15.3 千米、给直饮水机供电的线缆铺设61750 米;**信息化管理平台一套;也包括其他配套工程如直饮水机安装基础改造475m3,土石方开挖回填9500m3,道路铺装开挖修复64360m2,植被破坏后修复19000 m2,其他配电设施、零星工程以及阀门阀件、仪器仪表等附属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119.9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依法审定的施工图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准。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协助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直饮机,给水管、排水管、线缆铺设,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及完成招标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9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条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彭****社区商贸园汇景3号楼第2层 | 地 址: | **省**市**区南环西路256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周映兰 | 项目负责人: | 杨翠恒 |
| 电 话: | 023-****2819 | 电 话: | 023-****049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4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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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公共直饮水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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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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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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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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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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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彭水绸缎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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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905********3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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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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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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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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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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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彭水十字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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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706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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