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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主题分类 ]其他 | |
| **** | [ 发文日期 ]2026-08-07 | |
| 有效 | [ 文 号 ]||
| 滨河明珠项目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公示 | ||
**县****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县新区的滨河明珠项目进行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已建设完成,依据******公司出具的竣工验收测量成果报告,滨河明珠项目用地面积3822.02平方米(折合5.73亩),**总建筑面积17294.0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297.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96.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091.35平方米,绿地面积985.94平方米。
经核验核实(与规划许可对比),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较规划许可增加158.31平方米,具体为:取消了3-24层每次规划4处飘窗处窗台导致建筑面积增加;车库出入口顶棚封闭导致建筑面积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局拟核准滨河明珠项目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手续。现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向****反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日期: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7日(七个工作日)。
反馈地址:****830室
联系电话:0912-****702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