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岩溶洞穴污染线索有奖举报公告
为严厉打击岩溶洞穴环境污染突出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黔南府办函〔2022〕33号),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突出问题线索,经查实将进行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8月7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话征集:0854-****007,征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电子邮箱征集:****@163.com。
(三)来信征集:**省****市沙子坝路109****环境局206室(邮编:558000)。
(四)来访征集:**省****市沙子坝路109****环境局206室。
三、举报情形
(一)向岩溶洞穴排放工业废水、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镇生活污水等排入岩溶洞穴的行为。
(三)畜禽粪污、养殖尾水、病死畜禽、废弃农药包装物和废弃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物排入岩溶洞穴的行为。
四、兑现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实,****环境局按照《黔南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现金、电话费充值、****银行转账等方式兑现。若举报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举报人更换联系方式等导致无法联系,或举报人不提供合理兑现方式、选择的兑现方式无法兑现,视为举报人放弃接受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明确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信息,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同一线索联名举报的,作为一个主体进行奖励、内部协商分配;同一线索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以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
(四)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参与、提供问题线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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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