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现公开我司****迁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2026年8月5日。
****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