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购买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游船购买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供应商名称:****
2、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马蹬镇石桥村49号
3、成交金额:****000.00元
4、移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移交完毕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松俭(组长)、邢小森、翟世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采购人收取。
收费金额:7085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南水北调号”船舶的产权单位为****,目前该船发动机陈旧,油污泄露严重,对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产权单位经营困难,无力对其升级改造。为延续“南水北调号”的品牌形象,政府指派****对该船进行收购并运营,由于该船供货主体单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的规定,应当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系统内线上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系统内线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033B
地址:**县金河镇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7-****8835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工业大道与范蠡大道交叉口向东70米50号
联系人:赵宏
联系方式:0377-****8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联系人:孙传浩
联系方式:0377-****8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传浩
联系方式:0377-****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