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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域医共体强基工程项目——****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市**区县域医共体强基工程项目——****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改为****9296元,其中暂列金32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23000元(其中空调板和雨篷处栏杆100000元、智能分类垃圾房3000元、抗震支架20000元)。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改为:人民币30万元。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2.1预付款支付比例改为“合同价款的20%”,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改为:
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①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的 50%;②申报第四期工程进度款。以两者先到者作为预付款起扣时点。
预付款分三期扣回,首期扣回预付款总额的 30%,第二期扣回预付款总额的 30%,第三期扣回预付款总额的 40%;预付款必须在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 80% 之前全部扣完。每期扣回随当期工程进度款申报同步办理。若当期核定应付进度款额度不足以抵扣当期应扣回预付款额度的,则当期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未扣完的预付款结转至后续期次继续滚动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完为止。
5.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5.2条第(4)点改为:商品混凝土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