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编号: **财采磋-2026-62
3、项目预算金额:****703.64元;最高限价:第一标段(包):****560.44元;第二标段(包):667143.2元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7月17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8月07日
2、磋商地点:****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王卫平、谢述军、杨林(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包):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000元;大写:贰佰伍拾捌万叁仟元整
注册地址:**市茶店镇明德路9号
第二标段(包):
成交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
成 交 价:656350元;大写:陆拾伍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注册地址:**省商****工业园A001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 第一标段(包) | 名称:** 2026年蓼堤镇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第一批)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谭秀梅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97716 |
| 第二标段(包) | 名称:** 2026年蓼堤镇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第一批)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晨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04641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包):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74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0.74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51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91分;最终得分:77.42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64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87分;最终得分:76.51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9.25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9分;最终得分:75.15分;
5、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62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94分;最终得分:74.56分;
6、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29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86分;最终得分:74.15分;
7、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8.16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84分;最终得分:74分;
8、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8.32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89分;最终得分:71.21分;
第二标段(包):
1、投标单位:****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48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0.48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43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86分;最终得分:76.29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44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71分;最终得分:76.15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7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76分;最终得分:74.46分;
5、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2.86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9.62分;最终得分:72.48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一标段(包)金额:27830元;第二标段(包)金额:7876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
联系地址: **蓼堤镇蓼堤集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55****2366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省**市**区骆岗街道(**经开区)**路 17 ****印刷厂2号厂房整栋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7****7276
3.监督单位:******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0-****957
****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