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 251 号)、《****规划局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泉资规〔2026〕140号)等相关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识别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我局组织开展**市鲤**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况
本次拟开展**市鲤**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经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综合评估,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收入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区域征地补偿平衡等因素,拟沿用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划分范围及地类调节系数,补偿标准不作上调、不作下调,仅依法履行重新公布程序。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省、市、区现行政策执行。
新旧标准衔接口径:本次重新公布标准实施之日前,已依法取得征地批复、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征地项目,继续执行原有标准;新标准实施后启动征地程序的项目适用本次重新公布标准。
二、评估范围
鲤**行政辖区内所有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及其他利益相关群体。
三、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1. 对本次沿用现行标准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政策的态度;
2. 认为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3. 对政策宣传、矛盾化解、征地实施、新旧标准衔接等方面有何意见建议;
4. 其他相关诉求与合理化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形式(信函、电子邮件等)反馈意见建议,书面意见材料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
联系单位:****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服务中心3号楼4楼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众参与收集的意见将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要依据;相关意见仅用于本次稳评工作,我们将依法做好信息保密。****办事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客观真实反映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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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