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采购信息,现将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2包)。
二、项目地址
**省**市(每个自然年有3个月的时间位**省内除**市以外的某个其他城市)。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需求概况
2包: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饮料类、豆制品类、坚果类及其它。预算550万元/年(以实际配送金额为准)。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上述包类所含副食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包内品种,但不得出现(1包)次涵盖的品类,(1包)包含肉类、水产类、蛋类、奶及奶制品。
五、投标商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或“两证合一”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无“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外商企业)背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截图),出具单位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的书面证明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和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完税证明(不含个人所得税)或免税证明;
6.出具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7.****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等;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没****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
9.****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我单位初步采购需求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六、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10月。
七、意向公开时间
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7日。
八、配送标准
| 类别 |
品类 |
感官与质量要求 |
| 蔬菜类 |
||
| 大宗蔬菜 |
叶菜、根茎、瓜果、豆类等 |
1. 新鲜度:色泽正常,饱满,无萎蔫、腐烂、病虫害。2. 清洁度:无泥沙、杂质,农残检测报告合格。3. 规格:大小、成熟度均匀,符合约定等级。 |
| 净菜 |
清洗、切分后的即用蔬菜 |
1. 感官:切口新鲜,无褐变、脱水、异味。2. 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符合即食标准要求。 |
| 水果类 |
仁果、核果、浆果、柑橘等 |
1. 成熟度:成熟适度,色泽、风味正常。2. 外观:果形完整,无腐烂、霉变、压伤、冻伤。3. 品质:可约定可溶性固形物(糖度)、硬度等指标。 |
| 其他类 |
鹌鹑蛋等 |
1.品质:灯光透视气室小,蛋黄轮廓清晰,无暗影、血斑。2. 蛋壳表面洁净,无可见污物。 |
| 豆制品 |
豆腐、豆干、素鸡等 |
1. 感官:具有本品特有形态、色泽(如豆腐乳白),质地细腻,无酸馊、粘液。2. 保质期:在标示的冷藏条件下,在保质期内。 |
| 乳制品 |
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等 |
1. 包装:包装完好,无胀包、漏包。2. 标签: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清晰。 |
| 调料/饮料 |
酱油、醋、果汁、包装饮用水等 |
1. 外观:无沉淀、异物(按产品特性),包装无破损、泄露。2. 标签:成分及生产日期清晰。 |
备注:供应商配送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类食品安**家强制性标准。包装食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以上表格中各品类细分项没有进行明确,如猪肉还可分为五花肉、瘦肉、排骨等,具体各品类配送标准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其它未涉及的品种,参照相应类别标注执行;调料类按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标注执行。标书代写
九、其他说明
1.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方式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本项目为保密采购项目,所有采购及供货资料均被视为保密材料,仅用于此次招标项目,任何投标供应商不能向第三方提供。供需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及邮箱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185****5001,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