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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县****公司供水项目
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县****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县****公司供水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的请示》(和国润字〔202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县****公司供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水审)准字〔2026〕55号)和专家组出具的《**县****公司供水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现场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供水项****水库供水工程地表水(取水量69.0万m3/a)、九京低坝蓄水工程地表水(取水量72.8万m3/a)、井子水库工程地表水(取水量13.8万m3/a)、**供水站供水工程孔隙地下水(取水量69.7万m3/a)、国润公司自备水井孔隙裂隙地下水(取水量136.7万m3/a),规划到2030年核定该项目取水量362.0万m3/a,其中:县城城镇生活取水量317.2万m3/a, 煤矿企业职工生活取水量10.8万m3/a,处理损失及管网漏失水量34.0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供水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编号为****,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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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