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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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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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6-08-07

各市卫生健康委、****保障局:

现将《**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委员会 ******保障厅

2026年7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分类评审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好、技能适宜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改革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标准。

一、适用范围及评价方式

本指导标准适用于经行政许可实施部门登记或备案且具有独立法人资****卫生院、****中心****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原则上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职称可采取评审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二、资格设置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分为医、药、护、技4类,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

(一)基层主任医师、基层副主任医师;

(二)基层主任药师、基层副主任药师;

(三)基层主任护师、基层副主任护师;

(四)基层主任技师、基层副主任技师。

三、评价重点

对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情况,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群众认可度等考核,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

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将聘期内申报人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相关诊治报告和病案分析,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应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科普、慢病随访管理和健康档案管理情况、工作总结等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申报人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基本医疗或全科医学服务项目、护理案例、技术操作视频、健康教育和科普作品、“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应用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参与评审。在职称评审各个环节,取消论文并且不设置科研相关指标。

四、标准内容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及培养指导下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

3.申报基层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注册地点与申报单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4.现职称聘任以来,近5年年度医德考评结果没有“较差”等次。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6.现职称聘任以来,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连续3个月以上或累计6个月以上。

(二)学历资历

1.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取得博士学位,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大学专科学历,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副主任(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聘任副主任(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考试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学历资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基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考试。

(四)工作数量

申报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应在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申报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应在聘任副主任(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五)能力业绩

1.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全科医学:需具有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在全方位开展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和健康教育科普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能经常性地开展健康风险识别和评估,结合辖区居民需求,制定针对性健康管理方案并落地实施;提供常见病规范诊疗,对疑难危重疾病能够做到早期识别、初步诊断、及时转诊等;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一、二、三级预防,定期开展慢性病科普宣传、慢性病随访、健康监测等工作;具有一定的基层卫生保健组织管理能力,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聘期内有效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面。

(2)内科:熟练掌握正确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学检查技术;掌握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用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作出正确诊断、初步处理并及时安全转送;具有较好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3)外科:对本专业领域内疾病、危急重症能作出正确诊断、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熟练掌握外科一、二级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较好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4)妇产科:对本专业领域内疾病、危急重症能作出正确诊断、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严格落实孕产妇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转诊,保障母婴安全;开展早孕关爱服务;熟练掌握一、二级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较好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5)儿科(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掌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掌握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用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作出正确诊断、初步处理并及时安全转送;具有较好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6)口腔科:熟练掌握正确的病史采集和物理学检查技术;掌握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用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作出正确诊断、初步处理并及时安全转送;具有较好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7)公共卫生:掌握系统的预防医学理论,三级预防原则及步骤,能够及时发现公共卫生风险并上报;熟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检疫、隔离措施;能够组织实施免疫规划、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方案,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熟悉儿童计划免疫、学校卫生、妇幼保健、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等;参与辖区公共卫生专题调查,完成数据收集、整理及报告撰写,聘期内完成本辖区公共卫生专题调查报告不少于1份;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8)计划生育:掌握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宣传普及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知识及生殖健康常识;以保护生育力为核心,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和生育咨询服务;能够正确、熟练完成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9)药学: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了解药品药事管理相关规定;掌握药品供应、调配、管理、养护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严格管理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实现零责任差错;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规范开展处方/医嘱点评工作;积极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指导;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调配、鉴别和养护等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规范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工作;参与合理用药指导,提供中药治疗方案支持;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10)护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核心制度,按照临床护理实践指**技术标准要求,规范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熟练完成基层常见病、术后患者护理,协助处理重症患者转诊护理工作;完成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11)医技类: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动态,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主动学习使用新技术,为基层临床科室提供及时、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能够针对某一典型病例的报告结果出具治疗、预防建议;了解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12)中医:全面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中医经典著作;能够运用中医理、法、方、药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在中医药诊疗中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如针灸、艾灸、推拿、刮痧、拔罐等)有一定占比;对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深入的了解,并能正确诊断、鉴别诊断和初步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具备中医带教能力,可开展基层中医师承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2.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全科医学:需具有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医师执业证书。在全方位开展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和健康教育科普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能经常性地开展健康风险识别和评估,结合辖区居民需求,制定针对性健康管理方案并落地实施;提供常见病规范诊疗,对疑难危重疾病能够做到早期识别、正确诊断、初步处理、及时转诊以及后续康复管理等;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一、二、三级预防,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患者,定期开展慢性病科普宣传、慢性病随访、健康监测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卫生保健组织管理能力,积极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牵头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发挥核心作用,聘期内有效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面。

(2)内科:技术操作能力强,对本专业领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能进行规范诊疗,对急重症患者能进行病情严重程度分层、转诊需求分级、做好现场处理、执行转诊;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带教基层医务人员,聘期内培养业务骨干不少于1名;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3)外科:对本专业领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能进行规范诊疗,对急重症患者能进行病情严重程度分层、转诊需求分级、做好现场处理、执行转诊;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本专业较复杂手术;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带教基层医务人员,聘期内培养业务骨干不少于1名;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4)妇产科:对本专业领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能进行规范诊疗,对急重症患者能进行病情严重程度分层、转诊需求分级、做好现场处理、执行转诊;严格落实孕产妇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转诊,保障母婴安全;积极开展早孕关爱服务;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独立完成本专业较复杂手术;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带教基层医务人员,聘期内开展妇产科专科特色服务不少于1项;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5)儿科(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掌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对本专业领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能进行规范诊疗,对急重症患者能进行病情严重程度分层、转诊需求分级、做好现场处理、执行转诊;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带教基层医务人员;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6)口腔科:技术操作能力强,对本专业领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能进行规范诊疗,对急重症患者能进行病情严重程度分层、转诊需求分级、做好现场处理、执行转诊;具有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具有较强的医疗活动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带教基层医务人员,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7)公共卫生:掌握系统的预防医学理论,三级预防原则及步骤,能够及时发现公共卫生风险并上报;针对危害辖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制定实施干预计划,提高整体健康水平;对传染病防控、慢病筛查、免疫规划、学校卫生、妇幼保健、突发疫情、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能够提出处理原则和防治方案;能够正确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落实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检疫、隔离措施;聘期内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本辖区公共卫生专题调查报告不少于2份;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8)计划生育:掌握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以保护生育力为核心,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和生育咨询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相关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技术服务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做好基层技术指导、入户随访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9)药学: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了解药品药事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掌握药品管理、处方审核与调配、发药与用药指导等操作规程与技术,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够组织下级药师开展合理用药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和处方/医嘱点评等工作,对新药及药品有一定的分析评价能力;聘期内参与制定本单位药事管理相关制度不少于1项;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中药人员应全面系统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调配、鉴别和养护等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和特长;组织开展中药处方点评、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提供中药治疗方案支持;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10)护理: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指导基层护理人员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核心制度,按照临床护理实践指**技术标准要求,规范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能够正确、熟练地组织采取急救措施,配合医生抢救危重病人;全面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护理质量监督与控制,聘期内参与优化科室护理流程不少于2项;积极带教基层护理人员,完成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11)医技类:熟练掌握本专业现状及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好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解决本专业较复杂问题,聘期内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不少于5项;主动学习使用新技术,为基层临床科室提供及时、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能够针对某一典型病例的报告结果出具治疗、预防建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带教基层医技人员;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12)中医:全面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以及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进展;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辨证论治,并在本专业范围内有专长和特长;在中医药诊疗中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如针灸、艾灸、推拿、刮痧、拔罐等)有一定占比,并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对本专业领域内复杂疑难病症能正确诊断和处理,对急重症患者能进行病情严重程度分层、转诊需求分级、做好现场处理、执行转诊;具备较强的带教能力,可开展中医基层师承工作;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经验。

五、有关说明

(一)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职称。基层职称仅限在基层单位聘用,离开无效,取得一类职称后,累计聘任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取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全省统一的卫生正高级职称时,应当在取得全省统一的卫生副高级职称后申报。

(二)学历应当是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所学专业应当与本人所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本指导标准中所称“以上”的,均含本级。

(四)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从2027年度起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市可自行组织2026年度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考试。

(五)在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限制破格申报相应基层卫生副高级考试和评审、正高级职称答辩和评审,评审时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公共卫生履职成效、群众认可度和基层贡献。

(六)各设区的市可在不低于第四部分指导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市具体的评价标准。

(七)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加强聘用考核管理,推动实行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制度。

(八)本****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指标参考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定位、服务人口、机构规模和岗位差异等,工作量数值全省不作统一要求,各设区的市可结合具体情况,自主设置符合当地实际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量指标体系。

工作量指标分为共同指标和专业指标,共同指标均可计入本专业工作量,专业指标可选择至少1项计入本专业工作量,参考如下。各设区的市也可自行设置共同指标和专业指标。

一、共同指标

1.本专业健康教育和科普次数/年度

2.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次数/年度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人次/年度

4.参与慢性病患者管理数/人次/年度

5.应急值班、巡回医疗、下乡义诊次数/年度

二、专业指标

(一)全科医学

1.规范管理慢性病患者随访数/人次/年度

2.门诊诊疗数/人次/年度

3.出院诊疗数(有病房)/人次/年度

4.参加家庭医生团队随访工作次数/年度

(二)内科

1.门诊诊疗数/人次/年度

2.开具处方数量/份/年度

3.出院诊疗数(有病房)/人次/年度

4.处置或转诊急症患者例数/年度

(三)外科

1.门诊诊疗数/人次/年度

2.出院诊疗数(有病房)/人次/年度

3.完成本专业一、二级手术/操作人次/年度

4.处置或转诊急症患者例数/年度

(四)妇产科

1.门诊诊疗数/人次/年度

2.出院诊疗数(有病房)/人次/年度

3.完成本专业一、二级手术/操作人次/年度

4.开展早孕关爱服务数/人次/年度

5.孕产妇健康管理或建档随访数/人次/年度

(五)儿科(儿童保健)

1.门诊诊疗数/人次/年度

2.开具处方数量/份/年度

3.出院诊疗数(有病房)/人次/年度

4.儿童健康管理数/人次/年度

(六)口腔科

1.门诊诊疗数/人次/年度

2.出院诊疗数(有病房)/人次/年度

(七)公共卫生

1.公共卫生服务数/人次/年度

2.主持或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次数/年度

3.辖区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数/人次/年度

(八)计划生育

1.优生优育指导数/人次/年度

2.育龄群众健康管理数/人次/年度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人次/年度

4.妇幼保健服务数/人次/年度

(九)药学

1.开展合理用药咨询服务工作次数/年度

2.调配处方或中药饮片处方数(审方、调配、复核、发放环节之一)/张/年度

3.中药煎药量/人次/年度

4.处方点评数/份/年度

5.药品采购计划数、验收入库数、药品维护数、特殊药品管理数/年度

(十)护理

1.护理病人数/人次/年度

2.门诊护理操作次数/年度

3.护理出院患者数(有病房)/人次/年度

4.公共卫生服务次数/年度

5.护理质量管理或院感工作次数/年度

(十一)医技类

1.服务病人数/人次/年度

2.技术操作次数/年度

3.签发报告数量/份/年度

(十二)中医

1.中医药诊疗数/人次/年度

2.中医药诊疗中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数/人次/年度

3.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工作次数/年度

4.开具中药处方数量/份/年度

5.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保健养生技术及方法/次数/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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