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计划(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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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计划(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政府部署要求,高水平建设国家可****示范区和**科创圈,以**科创大走廊建设为牵引,着力****中心,2026年度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计划(重大创新平台)项目将锚定“535”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我市战略科技力量培育,以国家、省和我市战略需求为导向,突出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实力和深挖科技**潜力,持续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我市实现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代码5001)

重点聚焦我市“535”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成果转化和衍生孵化科技型企业,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主体和条件:

(1)符合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具有开展科学研究的成熟条件。

(2****政府、人才团队与第三方(高校、企业、创投资本)签订共建协议。

(3)须为我市注册成****公司且带有“研究院”字样或“研究”字样。

(4)人才团队货币化出资到账额不低于总注册资本的15%,总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5****大学(A类)、一流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机构或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建设。

(6)具有高水平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7)具有独立的研发场地,具有开展高水平研究需要的实验仪器设备。

(8)成长性较好,项目期内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事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主体和条件:

鼓****事业单位形式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条件参照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科技部门专题会商,成熟一个启动一个,评估通过后启动申报程序。

实施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在建新型研发机构自愿申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由市科技局组织综合评价,对立项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不超过70万元的资助。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新型研发机构能力提升(指南代码5002)

围绕我市“535”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联合相关领域在徐重点企业,聚焦产业链“卡脖子”、共性工艺、前沿迭代技术开展攻关,构建“企业出题、新型研发机构解题、市场验证、利益共享”的发展模式,有效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申报主体和条件:

(1)申报单位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以研发服务为核心功能,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2026年5月31日前列入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②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③2026年5月31日前纳入省监测新型研发机构管理。

(2)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联合我市规上企业共同申报,前期已获得企业科研经费(实际到账)、双方具有研究**基础的予以优先支持。

(3)项目符合我市“535”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导向,具备清晰的研发内容、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目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预期经济回报和社会效益良好,对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作用明显,产业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应主要由**企业实现。研发内容、技术目标和产出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须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如实填报。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的项目不予支持。

实施方式: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自愿申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由市科技局组织综合评价,择优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资助。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

3.****实验室重组(**)能力提升(指南代码5003)

落实省****实验室****工作部署和要求,优化创新**配置,推动我市2026年度通过重组(新****实验室高质量建设。

实施方式:采取定向组织方式。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实验室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3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中心能力提升(指南代码5004)

****中心申报要求,****中心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助推我市2025年****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科研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

实施方式:采取定向组织方式。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对符****中心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5.科技创新券资助(指南代码5005)

落实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依据《**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科技创新券联动协议》,支持相关企业通过省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申领、使用省创新券,购买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开放共享服务。

实施方式:采取定向组织方式。根据2025年度**省科技创新券兑付情况,按照与省创新券3:7比例联动。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区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相关区科技(经开区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并择优推荐;市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择优推荐;实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并自主推荐。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

2.**区、**区、**区、经开区推荐的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分级承担;**区、高新区推荐的大走廊范围内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我市支持科创大走廊相关文件执行承担比例。其他县(市、区)项目采取县(市、区)联合创新项目形式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根据评审情况合理确定立项数(不占用市级财政支持项目立项名额),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全额承担。

3.原则上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经费来源。新增自筹经费须真实足额筹集到位并实行专账核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自筹经费不到位的,同比例扣减(退还)财政支持经费。

三、申报要求

1.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

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2.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建设内容、关键技术等核心内容高度雷同)重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3.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任务实际需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不简单按财政资金控制数和自筹比例设置,经费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4.关于落实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5.严格落实申报审核推荐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应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6.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科技管理系统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财政支持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xzkcgl.****.net/xuzhou/index)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6年****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经过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公司)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各项目主管部门需按照计划项目类别,填写《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表格可在项目申报系统“2026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公章。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于2026年9月9****财政局教科文科(地址:**市**区昆仑大道1****中心西三区550室,联系人:吴昊,电话:****6490,邮编:221000)。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科技局平台机构科(地址:**市**区元和路11号**综合办公楼B618,联系人:李聪、武婉莹,电话:****2263,邮编:221000)。

4.**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6年8月20日开网,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平台机构科

电话:****2263 ****2134 联系人:李 聪 武婉莹

项目受理事宜:****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2574 联系人:张鲁洋 周 婕

网络相关事宜:****中心科技服务科

电话:****2410 联系人:仲 超

****技术局 ****财政局

2026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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