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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44.9999%股权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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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 |
| 2,776.27万元 人民币 |
| 20 |
| 2026-08-07 |
| 网络竞价 |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818.18万元,实收资本为1818.18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818.18万元,实缴出资818.18万元;股东**慧达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566.91万元,实缴出资566.91万元;股东吴**认缴注册资本183.09万元,实缴出资183.09万元;股东**市科创一号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137.4万元,实缴出资137.4万元;****学院****公司认缴注册资本62.5万元,实缴出资62.5万元;股东**市重金创科二号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50.1万元,实缴出资50.1万元。 2.标的企业原股东不保留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与转让方存在人员服务、设备租赁等关联交易,且交易在资产评估基准日后仍继续发生,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签订相应业务合同进行结算。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债务余额为5,946,425.29元;关联交易自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业务持续发生,标的企业接受人员服务、设备租赁的费用按业务合同约定执行,转让方将促使标的企业在工商变更完成前结清上述全部应付款项。 4.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智尚房地产土地****公司出具的《****拟转让其持有**市****公司44.9999%股权所涉及的**市****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智尚评字[2026]第FS-****001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市****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粤众联专审字(2026)第127号】以及******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标的企业为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科改示范企业,认定范围为国有科技型企业。因转让方不再为标的企业股东,科改示范企业称号后续能否保持无法确定,请意向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行研判。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7.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