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 公 开 人:**国电四维****公司管理人、**国电****公司管理人、**国电****公司管理人、**国电****公司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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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18年6月19日,****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国电四维****公司和**国电****公司破产申请;2018年9月10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国电****公司和**国电****公司破产申请。2019年10月17日,**法院****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债务人”)合并破产清算。2026年1月5日,**法院指定****担任**国电四维****公司等四家企业的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债务人财务、资产状况,管理人依据****法院批准,拟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国电四维****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359972;法定代表人:刘雪梅;登记机关:******管理局;成立日期:2008-07-10;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65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8-07-10 至 2028-07-09;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开发区东吉路6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投资咨询;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智能电器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专业承包;销售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电气机械、电子产品(不含电子游戏机及零部件)、计算机软件;组装、销售高压变频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国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8902C;法定代表人:刘雪梅;登记机关:******管理局;成立日期:2001-01-08;公司类型:****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1-01-08 至 2031-01-07;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开发区东吉路1号;经营范围:电力设备技术开发;开发、销售自动化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制造自动化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国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61139Y;法定代表人:樊军;登记机关:******管理局;成立日期:2011-05-31;公司类型:****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11-05-31 至 2031-05-30;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市**区**街东土城路12号院3号楼1704室;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劳务派遣;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国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43690P;法定代表人:樊军;登记机关:******管理局;成立日期:2004-04-14;公司类型:****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4-04-14 至 2024-04-13;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开发区东吉路6号院内2号厂房二层;经营范围:生产电缆附件终端、电缆附件接头;销售电缆附件、高压穿墙套管、高压电流互感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审计机构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参选机构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参选机构从事过破产案件审计工作且业绩优良,有企业预重整审计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 5.有组织审计的工作能力,并能派出充足的、有从事破产审计工作经历的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在管理人指定地点(**市**区)驻场办公; 6.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三、审计主要工作内容 1.审计基准日:2026年1月5日,****人民法院指定********公司管理人之日。 2.审计工作内容:参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1)对债务人截至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2)审查破产清算期间已进行的资产处置的公允性,重点核查处置程序是否合规、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回笼资金是否全额入账; (3)审查应收账款清理回收的资金去向,重点核查回款是否足额到账、资金流向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截留或挪用; (4)审计四家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内部交易及关联担保情况; (5)审查国电四维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 (6)核查国电四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或转移债务人财产的行为; (7)重点审计国电四维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对无财产担保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以及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明确披露; (8)核查国电四维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或虚构债务、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 (9)审查国电四维的税务缴纳情况及欠税信息,协助管理人处理税务注销等涉税事宜; (10)审查原管理人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资金管理情况; (11)就债权人、法院及管理人提出的有关财务问题的质询进行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出具书面答复或专项报告; (1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质询; (13)管理人根据案件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专业服务事项。审计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协议为准。 四、参加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机构基本情况、规模、人员、业绩介绍,同时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 2.机构授权委托书; 3.拟委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项目团队关键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经历和业绩; 4.参与本次竞争的优势之处; 5.拟开展审计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 6.机构业绩证明; 7.报价方案。 五、投标截止日期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接收投标材料时间于2026年8月12日18点截止,以收到投标材料时间为准。 六、投标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审计工作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电子版本于2026年8月12日18点前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视为报名),纸质材料随后邮寄至如下地址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争。 联 系 人:贾宇杰 赵悦明 联系电话:152****8196 132****3410 电子邮箱:jiayujie@splf.****.cn 邮寄地址:****,**市东**东**街10号**大厦三层。 七、费用支付方式 费用支付方式: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服务费用之内。 八、评审方法 1.报名截止后,管理人根据各参选机构的工作方案、资质、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选择符合条件的一家参选机构作为中选机构,另选择一家机构作为备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无论是否中选,参选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2.为提高选聘效率,如果报名参选的机构低于三家的,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情况下,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报价的合理性的基础上,可以从中确定入选机构,不再重新进行比选。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管理人有权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也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再次公开比选。 3.中选机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服务协议。中选的审计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终止工作。 特此公告 附:**国电四维****公司、**国电****公司、**国电****公司、**国电****公司四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方案 **国电四维****公司管理人 **国电****公司管理人 **国电****公司管理人 **国电****公司管理人 二O二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
**国电四维****公司、**国电****公司、**国电****公司、**国电****公司四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选聘方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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