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590000.00
6.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元
7.采购需求:
****电工电子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标书代写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贰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2.信用记录:****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分站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按照《****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4)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世e 招电子交易平台( https://nxzbtb.****.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6年8月28日09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王义和
地址:****市**区文萃北街**西路531号
联系方式:138****3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项目负责人:潘洋(项目负责人)、黎东、王茹
地址:****市**区绿地21城D 区41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0951-****925
****
2026年8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