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关于提交2026年**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材料的公告
信息来源:**疾控发布日期:2026-08-07
各疫苗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采购及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1号)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拟于近期召开**县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2025年已纳入四****服务中心管理系统挂网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以及2026年**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挂网阳光采购中标的疫苗。相关疫苗供应企业须按要求向****提交遴选资料。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为导向,科学规范开展遴选工作。
三、参与遴选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须为2025年四****服务中心集中遴选采购中标企业,或2026年**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挂网阳光采购中标企业;
(二)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涵盖疫苗;
(三)具备与所申报疫苗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廉洁风险、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也无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注册及批签发资料造假、编造销毁记录或擅改工艺、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违规倒卖疫苗或冷链严重违规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未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加疫苗遴选企业须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所申报产品的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通关单、产品说明书、产品证明性文件等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说明、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七)质量保证协议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八)廉洁承诺书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协议;
(九)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名留样;
(十)产品的代理证明;
(十一)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请表、疫苗购销补充协议(使用疾控统一版本);
(十二)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封面、目录。授权委托书、质保协议和廉洁协议等资料一年一签;
(十三)经遴选通过的企业,****中心提供开户许可证、账号信息及配送企业信息。
五、资料提交时间
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地址:****免规科(办公楼210室);
(二)联系人:龚涵
(三)联系电话:0818-****018。
附件:1.**县疫苗购销补充协议
2.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协议
3.**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申请表
****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