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ZCG-XX(QH)-62-01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8-08 09:51 至 2026-08-23 09:51 | |||
| 行政区划 | **省-西咸新区-秦汉** | 地块面积(m2) | 1357.7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 地块详细地址 | 西咸新区秦汉**塬北片区汉书二路以西、韩信路以南 | |||
| 经度 | 108.860670 | 纬度 | 34.45942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7-09 至 2026-08-0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黄盈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908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黄盈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908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阳阳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0****046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西咸新区秦汉**兰池大道中段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ZCG-XX(QH)-62-01地块(地块编码:****),调查地块位于西咸新区秦汉**塬北片区汉书二路以西、韩信路以南,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357.75m2,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86067°,北纬34.45942°,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办事处咀王村,用地性质为水浇地0102、其他林地0304;根据《西咸新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管控一张图(局部)》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的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水浇地0102、其他林地0304,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故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6年7月6日,****环境局****工作部下达《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通知书》,要求****对本调查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项目组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漏、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周围区域污染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污染的可能,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