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轮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客车轮胎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工业园区双岳项目区D-6号(车间一)
成交折扣: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 1 | **** | 轮胎10R22.5 | ** | 10R22.5 CR950 | 1批,采购人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
| 轮胎11R22.5 | ** | 11R22.5 CR976A | |||
| 轮胎215/75R17.5 | ** | 215/75R17.5 CR960A | |||
| 轮胎195/75R16C | ** | 195/75R16C SL312 | |||
| 轮胎205/70R15C | ** | 205/70R15C SC32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剑冰(组长)、施亦峰、张敏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按人民币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包干。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133********0343319;开户名:********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本采购包1为****客车轮胎采购项目,采购期限为两年(二十四个月),采取“1+1”模式。
(1)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如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2)在分批次送货期间,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按质按量提供送货,同时提供24小时的紧急送货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货物正常使用。
(3)成交人分批次送货期间不得向采购人索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差价及所有的一切损失补偿。货物实际数量为采购人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以计划方式下达,成交人实际供应量与计划下达数量可能存在偏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 **市太****中心坑头1号
邮编: 355200
联系人:陈宝明
联系电话:158****3542
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市**街道天湖路336号1栋301
邮编:355200
联系人:林晨
联系方法:138****6668
日期: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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