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佘山镇小泾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水域) |
| **区 |
| **区佘山镇K73_113、K77_113、K77_109、K81_113、K81_109 |
**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8月06****政府以沪府土〔2026〕50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区佘山镇小泾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水域)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区佘山镇K73_113、K77_113、K77_109、K81_113、K81_109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区佘山镇20494.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6.03平方米、建设用地52.50平方米、未利用地19776.06平方米。
2、**区佘山****小组13842.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96.3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746.61平方米。
3、**区佘山****小组12882.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8.56平方米、建设用地1.37平方米、未利用地11482.34平方米。
4、**区佘山镇****小组14914.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7.7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426.27平方米。
5、**区佘山****小组5455.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7.01平方米、建设用地21.31平方米、未利用地4516.74平方米。
6、**区佘山****小组12168.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8.47平方米、建设用地14.64平方米、未利用地11875.61平方米。
7、**区佘山****小组1854.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8.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26.2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1612.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72.67平方米、建设用地89.82平方米、未利用地76149.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毅帆 联系地址:**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