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生**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一、比选背景与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对2026—2027学年度学平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筛选合格保险机构供家长自愿选择,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保费由家长直接向保险机构缴纳,比选结果仅作参考。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本次比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度学生**保险承保机构比选项目
2.比选人:****
3.项目地址:****
4.保险类型: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承保内容:
(1)学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学生幼儿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3)学生幼儿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4)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
6.保险对象:本园2026年秋季学期在籍注册学生
7.承保期限:一年,自2026年9月1日0时起至2027年8月31日24时止
三、重要说明及相关要求
****幼儿园不代收保费原则
幼儿园及教职人员不准代办学平险,比选结果仅供家长参考,是否购买、购买机构由家长自行决定,保费由家长直接向保险机构缴纳。
****幼儿园职责边界
1.审核入围机构资质,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公示入围机构名单、保险方案、保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3.配合做好保险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家长购买完全自愿;
4.不代收保费,不指定机构,不强制购买;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后,依规协助提供事故证明,配合理赔。
(三)保险机构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保险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展业,****幼儿园及教职人员支付任何手续费、佣金或回扣;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校园开展宣传、推销,经幼儿园组织的宣讲须提前报备并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相关规定;
4.须在**市辖区内设****服务站点,指定理赔对接专员保障理赔顺畅,小额赔偿一周内完成报销程序。
5.比选申请文件须如实填报近三年学平险业务行政处罚记录,虚假填报取消参选/入围资格;
6.不得串标围标影响评审公正,违规取消本次及未来三年内参与本园比选资格,报送监管部门。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保险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总局颁发的有效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相关证明;
5.参加比选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公司直接参与除外),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报名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10日(工作日9:00—17:00)。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7:00(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门卫室
4.比选文件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②资格证明材料;③保险方案;④理赔服务方案;⑤保费报价单;
5.文件要求: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
七、比选时间及入围机构数量
1.比选时间:2026年8月15日上午9:30
2.比选地点:****会议室
3.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幼儿园组织不少于5****委员会,对参选内容综合评分。
4.入围机构数量:本次比选确定1家入围机构,提交资料参选不足2家的,本次比选终止,另行组织。
5.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幼儿园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正式确定入围机构。公示期有异议的,可按本公告第八条提出。
八、异议与申诉渠道
1.对比选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比选人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比选人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
3.对比选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监察员反映,联系电话:185****3225。
4.比选人地址:****,联系人:冯老师,电话182****4900。
九、其他事项
1.****幼儿园公告栏张贴,****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
2..仅以下情形可终止或调整比选:
(1)有效参选机构不足2家;
(2)上级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
(3)不可抗力确需终止。
确需终止的,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已报名机构并说明理由。无故终止造成损失的,参选机构可按第八条提出异议申诉。
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