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车用铝、镁合金轻量化零部件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于2026年7月28日在**省**市主持召开了“车用铝、镁合金轻量化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车用铝、镁合金轻量化零部件项目”位于**省阜****开发区**街109号。本项目占地0.68公顷,由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和绿化区组成。工程建设期,开挖土石方总量为0.83万m3,回填方0.83万m3,无借方,无余方。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回填为自身回填,无借方。项目主体于2025年3月开工,2026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工程总投资609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82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8hm2。经核定,本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8hm2。本项目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包括:铺设PE雨水管道(管径300mm)293.17m,乔灌草景观绿化面积0.02hm2,彩条布临时苫盖1600m2。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8.32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8.32万元。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生态恢复良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8.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3.80,渣土防护率将达到98.8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50%、林草覆盖率达2.43%。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方案承诺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等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恒186****5552 验收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马康喆131****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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