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LED显示屏 | 室外LED显示屏 | 强力巨彩 | Q3.0 | 个 | 1 | 否 | 是 | 是 | 本次室外LED显示屏项目,显示尺寸与成品尺寸均为3m×4.18m,总面积12.54㎡,模组排列为11列×25行,总计275块模组,屏体分辨率1144×1300,总像素****200;核心显示产品为强力Q3.0型户外LED显示屏,像素点间距3.07mm,像素密度105625Dots/㎡,采用1R1G1B像素构成、SMD1515灯管封装、灯驱合一结构,模组尺寸****6017.5mm,单模组重量0.40kg±0.01kg,模组分辨率104*52=5408Dots,直流输入电压4.5±0.1V,单模组最大电流≤8.94A、功率≤40W,每平方模组最大功率≤786W/㎡,配电功率≤1185W/㎡,采用1/13恒流驱动方式;显示性能上,该显示屏亮度≥4200cd/㎡,亮度均匀性>0.95,对比度≥5000:1,水平视角≥140度、垂直视角≥130度,最佳视距≥3m,换帧频率60帧/秒,刷新频率3840Hz,采用14bit灰度等级技术,亮度20%时仍保持14bit灰度,可显示43980亿种颜色,3000K-18000K色温可调,支持256级手动/自动亮度调节,自带数据自动校正功能;可靠性与环境适配方面,产品适用户外场景,防护等级达IP65,常规工作温度-20-40℃,可耐受-40℃到80℃极端环境,工作湿度范围10%-90%RH,使用寿命≥10万小时,平均无故障时间≥1万小时,色度均匀性满足-0.003<Cx<0.003,3年使用衰减率≤10%,出厂时连续失控点为0、离散失控点<0.0001、盲点率<0.0003,屏体水平与垂直平整度均<1mm/㎡,套件采用聚碳酸酯+玻璃纤维材质且底壳带厂家LOGO,PCB和套件防火阻燃达V-0等级,无有害光辐射危害,通过盐雾、抗紫外线UV试验,具备防静电、防电磁干扰、防腐蚀、防虫、抗震动、抗雷击能力,自带电源过压、过流、断电保护、分布上电防护措施,采用低压小电流设计,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与3C认证,具备消鬼影电路设计,无花屏现象;配套产品包括60块海康威视DS-D43Q200PF-4V5开关电源,该电源可靠性高、负载能力强,符合3C要求,经100%满负载老化试验,采用空气自然对流冷却,具备短路/过载保护功能;23张卡莱特E120 LED接收卡,单卡带载512×512,设12个HUB75接口,支持24组RGB数据组输出、可拓展至128组串行数据组输出,支持2000K-10000K色温调节、90°/180°/270°箱体画面旋转、模组数据任意抽取修改、主备网线冗余热备份,可适配不规则形状模组点亮,支持8bit/14bit精度色度亮度一体化逐点校正,可搭配发送设备实现3D画面显示;同时配套定制室外简易屏箱体及内部电源线、网线、长排线、连接件等辅材,以及对应安装服务、定制焊接钢结构及立柱配套服务并出具可支持定制等符合现场实际要求的承诺函。本项目要求现场踏勘,供应商续携带样品及相关质检报告按时前往现场充分了解电路排线及定制立柱焊接实际情况获取踏勘证明,并提供综合报价单与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在比价环节中一同填报。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