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中心 | |||||||||||||||||||||||||||||||||||||||||||||||||||||||||||||||
| 发布时间:2026-08-08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8-28 09:00:00 | |||||||||||||||||||||||||||||||||||||||||||||||||||||||||||||||
| ****集团****公司**片区项目(碎石、机制砂)框架招标 招标编号:**** 补遗文件(1) 各投标人: ****集团****公司**片区项目(碎石、机制砂)框架招标(招标编号:****)补遗如下: 1、本次招标招标人****集团****公司**片区项目。 2、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增加2.1.2条,**片区其他项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修改为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家数:根据包件****委员会确定。(2)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中标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招****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删3.2.3结清款。 5、招标公告增加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如下:
6、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二、技术规格书修改如下: 执行标准:包括不仅限于下列标准。 公**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1技术要求: 碎石技术要求: 1.1 压碎指标:碎石压碎指标不应大于 20%。 1.2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10% 1.3 含泥量:≤1.0% 1.4 泥块含量:≤0.2% 1.5 坚固性(硫酸钠5次循环质量损失):≤8% 1.6 吸水率:≤2.0% 1.7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SO):≤1.0% 1.8 有机质含量:比色试验合格,不得深于标准色 1.9 表观密度:≥2600kg/m3 1.10 松散堆积空隙率:≤45% 1.11 碱集料反应:碱活性试验合格,膨胀率<0.10%,无潜在碱-骨料危害 机制砂技术要求: 1.1 亚甲蓝值 MB 值不应大于 1.0;当 MB 值大于 1.4 时判定泥粉超标,石粉含量执行从严控制指标。 1.2 石粉含量:MB 值不大于 1.4 时,石粉含量不应大于 10.0%;MB 值大于 1.4 时,石粉含量不应大于 3.0%,石粉为粒径小于 75μm 的颗粒。 1.3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1.0%,泥块指粒径大于 1.18mm 的黏土团块。 1.4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不应大于 25%。 1.5 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 5 次循环试验,质量损失不应大于 8%。 1.6 表观密度不应小于 2500kg/m3。 1.7 松散堆积密度不应小于 1400kg/m3。 1.8 空隙率不应大于 44%。 1.9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2.0%。 1.1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1.0%,轻物质指密度小于 2000kg/m3 的颗粒。 1.11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三氧化硫计,不应大于 0.5%。 1.12 氯离子含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0.02%。 1.13 有机物含量采用比色法试验,结果应合格。 1.14 碱集料反应:试件不得出现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现象,膨胀率应小于 0.10%,存在碱活性时应采取抑制措施。 2 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供货阶段(随货同行) 供应商每批次地材到货须随车附带完整合规技术资料,包含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明书、原材料检测报告、筛分试验报告、含泥量检测证明等全套质量资料,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可实现产品质量全程溯源,无缺失、无造假、无过期情况。 3 合同交货计划 3.1 交货时间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人采购计划、施工进度需求按时供货,服从项目部供货调度指令,做到按需配送、随叫随供,保障项目连续施工,无断供、滞后供货情况。 3.2 交货地点 ****集团****公司国道625线珠额公路项目部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 3.3 交货要求 每批地材到货前24小时向招标人及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到货通知单》,明确到货时间、物料品类、规格、数量、批次信息。所有进场地材需做好批次标识,标注项目名称、材料规格、生产批次、进场用途、对应施工段落;物料分类堆放,做好分区隔离防护,避免混杂、污染、掺杂杂质,杜绝物料破损、受潮、扬尘污染问题。4 运输和供应方案 4.1 运输要求 所有地材须采用合规密闭式专用货运车辆运输,车辆证照齐全、合规合法,符合属地环保及道路运输管理要求。运输过程中车辆全程密闭,严禁物料遗撒、扬尘、外泄;严禁车辆拖拽、颠簸抛洒物料,装车装载量合规,不超载、不超限。雨天运输必须全覆盖防雨篷布,防止物料淋雨、含泥量超标;大风、高温天气做好防尘、防晒、防扬尘扩散防护措施,保证进场物料质量稳定。 4.2 现场服务 供货全过程提供24小时对接咨询服务,配备专职供货对接人员,实时响应项目部供货调整、物料调配、质量答疑、补货需求,及时配合现场验收、卸料、堆放调度工作,保障供货服务高效顺畅。 5 验收要求 5.1 到货验收 数量验收:过磅验收的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若数量之差超过± 3 %范围时,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处进行复磅),复磅重量与乙方过磅重量之差若不超过± 3 %范围,以乙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过± 3 %范围,以复磅重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所供碎石含水率不大于2%,石粉(机制砂)含水率不大于3%,超过的在验收时扣除。外观验收:进场砂石、建材等地材物料颗粒均匀、无结块、无杂质、无淤泥、无风化废料,物料干净整洁,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用料外观标准,批次标识清晰、信息齐全。资料验收:每批次随车质量资料、检测资料必须齐全有效、批次对应,资料缺失、不符、无效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验收、拒绝收货。 5.2 检测验收(强制性) 所有进场地材必须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砂石集料需严格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针片状含量、强度等核心指标,所有指标必须100%达标;进场物料需接受项目部抽检、第三方权威机构复检,所有检测项目全部合格,方可投入工程使用。所有检测数据真实可查、指标满足国道公路项目施工设计及质量规范要求。 5.3 不合格处理 轻微质量缺陷、指标轻微偏差的物料,供应商须在3日内完成整改、筛分、筛选处理后重新报验,直至验收合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指标不达标、杂质超标、材质不合格的物料,供应商须无条件全额退货、更换合格物料,承担所有运输、返工、误工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损失及相关违约责任。 6 附则 6.1 本技术规格书及供货要求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6.2 本文件未提及的供货标准、质量规范、施工要求,均按照项目施工图纸及国家、行业现行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6.3 供应商供货范围、物料规格、供货标准严格对应本项目地材采购清单及施工图纸要求,不得随意变更物料规格、材质及供货标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集团 ****中心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