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中专校台城校区绿化养护(第二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60,000
项目地点: **中等 专业学校**路2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8-13 08:40
评审地点: **中等 专业学校**路2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137****4168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8-08 16:15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8-13 08:3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备园林绿化服务履约能力,截止响应时间截止前近3年内具有至少1****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政府园区绿化养护类似服务业绩(①投标时: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正在作业的项目需提供合同扫描件②业绩指标不符合本项要求的不予以认可);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不少于1人(服务过程中如需增加服务人员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采购人不另增加费用),人员需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①园林绿化工②花卉工③园艺工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④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丰富校园绿化养护管理经验,全程驻场管理(投标时需提供人员表,人员证书以及供应商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