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审批
浙江-温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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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92458Y曹绍国
曹绍国**省温****开发区
****开发区**园区**二路9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项目
2021版本:121-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O8111-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省温****开发区 ****开发区**园区**二路988号
经度:120.****81907 纬度: 27.****84132****环境局
2025-04-01
温环龙建〔2025〕76号****
2021-03-26800
20****
913********892458Y******公司
****0304MAE0JC1M54******公司
****0304MAE0JC1M542025-10-30
2026-04-272026-05-2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492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维修保养6000辆特斯拉汽车、年清洗6000辆特斯拉汽车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车辆诊断、机电维修、钣金、喷漆、调试、检验、车辆清洗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现有)处理后的新增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扩建项目刮灰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9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除旧漆、打磨粉尘经过滤棉过滤处理后通过19m高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烤漆、洗枪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9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3007 0.3245 0 0 0.301 0.301
0 0.15 0.163 0 0 0.15 0.15
0 0.015 0.017 0 0 0.015 0.015
0 0 0 0 0 0 0
0 0.045 0.049 0 0 0.045 0.045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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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废水处理设施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废水总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中**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过滤棉过滤、通风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试车时间较短,产生废气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刮灰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9m排气筒高空排放;除旧漆、打磨粉尘经过滤棉过滤处理后通过19m排气筒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烤漆、洗枪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9m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刮灰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除旧漆、打磨粉尘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调漆、喷漆、烤漆、洗枪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刮灰废气排放口排放的苯乙烯浓度,调漆、喷漆、烤漆、洗枪废气排放口排放的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甲苯、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苯乙烯浓度、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排放限值,西南侧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 项目东南侧、西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排放限值,西南侧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4类排放限值,项目东北侧厂界与其它厂共墙不具体监测条件,夜间不运营。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建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②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地面采用防腐处理,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做好标牌、标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做好台账记录。具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的要求设计。 ③废弃零件、废轮胎、焊渣、污泥、废砂纸、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电瓶、废遮蔽板、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洗枪液、废油桶、废油、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弃零件、废轮胎、焊渣、废砂纸、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电瓶、废油桶、废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防冻液、废遮蔽纸、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的粉尘、废洗枪液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已设置危废贮存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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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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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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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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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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