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6 09:41:00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承担8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8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胜坨化工产业园新材料片区,**市**区同兴路198号。
本项目**1套8万吨/年液体锂盐装置,配套相应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部分公辅工程、环保工程依****集团****公司。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玉强 联系电话:185****0705
联系地址:**市**区同兴路198号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32-****2726
联系地址:**市**区漓**路877****中心T3-23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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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