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概况:
**市**县****(****)地块位于**省**市**县高铁新区附小对面。地块北至润达路、南至欣和路,西至空地,**翡翠公园。根据****规划局提供的地块范围,总占地面积约50504.6m2(75.756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1729°,北纬34.****6481°。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了解到,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耕地,2021年开始平整地块建设**云著小区,目前,地块内北侧正在建设居民楼,南侧为空地存放建筑材料,东南侧为附近农民种植的农作物。调查地块目前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耕地,后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相关要求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规划局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对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情况得知,地块内历史上为耕地,2021年开始平整地块建设**云著小区,目前,地块内北侧正在建设居民楼,南侧为空地存放建筑材料,东南侧为附近农民种植的农作物。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分析,该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处置,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土壤现场快速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 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