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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影响,全市已启动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根据上级防台工作要求,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决定对**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6年8月8日17时起至本次防台Ⅳ级应急响应解除。
**内河通航水域(长江除外)。
(一)客船停航,内河渡口暂停运行;
(二)水上水下作业活动暂停施工。
(一)停航期间,各单位应强化现场管理,对停航客船、渡船进行缆绳加固;密切关注天气和水位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险情发生。
(二)涉水工程施工船舶就近安全停泊。
(三)解除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后,恢复通航及作业不再另行发布航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