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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嘎斯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嘎斯都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20 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州**县俄热乡境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28-****68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