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圣达科技****基地项目(一期)净化机电安装工程(四次)(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洁净或净化工程施工业绩。
2、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若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且合同内容含洁净或净化内容,此类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若合同内容不含洁净或净化内容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附录5中,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
√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公章)。
(4)其他材料:/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修改对资格评审、详细评审商务部分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均适用。前几次招标期间关于本条业绩证明材料如有与本次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原设计线缆型号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相应进行修改,详见附件2。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8月24日9: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