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
项目概况: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能源局委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强的潜在投资开发主体作为****的项目业主。
一、项目概况
****项目装机容量140万千瓦,项目位于**区杨柳乡鱼塘村,距**直线距离约24公里,额定水头485米,输水线路水平距离1623米,距高比3.35,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永久征收土地2711.15亩,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625米,死水位1595米,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830万立方米,死库容6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770万立方米,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7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130米,死水位1100米,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920立方米,死库容15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770万立方米,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5米。工程总投资85.92亿元,静态总投资73.83亿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273元/千瓦。项目施工总工期69个月,其中首台机组发电工期60个月,项目建成后,每年预计可吸纳低谷电量18.78亿千瓦时,提供高峰电能14.08亿千瓦时。目前项目已于2025年9月22日至25****总院评审,2025年11月14日取得预可研报告的正式评审意见。
二、项目基本要求
2.1投资开发主体任务:由投资开发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投资、建设、运营、管护。
2.2项目开工投产时限:
2.2.1项目竞配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2.2.2投资开发主体应在项目取得核准批复后6个月内实现开工建设,并按照施工设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投产。
中标信息
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