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为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的人员、技术服务能力。
2、所投井下矿用设备须具备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防爆合格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1 ****煤矿智能化系统建设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2025年度年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或开标前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标书代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企业2026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企业2026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机关****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8、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资料证明或承诺书;
9、投标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