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19号部分厂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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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五经路19号部分厂房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6-08-10 挂牌结束时间:2026-08-14
挂牌价: 291 万元
租期:3年 年平均租金:97万元 保证金:97万元
价格说明: 本项目租期共3年,租金底价:1-3年,970000元/年。租金总额底价共****000元。
面积: 4843.76㎡
位置: ****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工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022-****2130
项目负责人: 魏筱薇
联系电话: 022-****2136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五经路19****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市**区五经路19号部分厂房
房产
****区五经路19号部分
4843.76平方米
工业
交通便利
占用
房地证
房地证津字第110****01410号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291
3年
97万元
本项目租期共3年,租金底价:1-3年,970000元/年。租金总额底价共****000元。
年付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97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一、意向**方需办理有效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申请; 二、以竞价或协议等方式组织本次**经营活动,意向**方应按规定参与; 三、如本项目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方,则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按照 规定参与竞价,使本项目能够确定最终**方; 四、意向**方被确定为最终**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与挂牌方签署**经营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五、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意向承租方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并签署《租赁合同》后,****集团在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及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首期租金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不放弃
万元
交易双方签署租赁合同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首期租****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 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 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 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 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 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970000元交易保证****集团有限公****集团****银行账户并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向**产权提交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及其他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并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三、最终承****集团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已公示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集团指定账户,其余每期租金应至少在上一个计 租周期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做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支付到出租方账户。 四、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缴纳24.25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无息)。合同届满后,经双方对房屋现状、租金缴纳以及相关费用收缴完成情况确认没有争议后30天内无息退还最终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如最终承租方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本标的,应在撤场后30天内,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如因最终承租方未及时变更注册地址,导致出租方经营损失,租赁保证金不退还,并赔偿因此给出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五、最终承租方取得承租资格且签署租赁合同后,需正常履约不少于1年,如1年后退租,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退还最终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及合同期内剩余租金。如未满1年,需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出租方负责房产主体维修(含屋面防水),标的内电力、供水、供暖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内原有红号站(含主缆)、消控主要设备,如因老旧需整体更新,由出租方承担相关费用(承租**常使用)。最终承租方负责对标的内 的,水、电、燃气、管线、门窗、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保养、改造、新 增,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改造费、使用费、检测费、维保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负担,并投入满足该房产面积要求及经营 业态的消防系统。 七、因**区五经路19号厂房,现由两家承租单位使用,院内的消防系统和泵房为公用且不可分割,最终承租方需承担**区五经路19号门卫保安工作及厂区内相邻的4131.83平方米厂区外围消防设施巡检工作。 八、最终承租方需与厂区内相邻的4131.83平方米承租方共同使用**区五经路19号厂院大门作为人员及车辆的出入门,最终承租方保安人员负责双方所有人员及车辆进出的秩序维护。 九、最终承租方需自行与厂区内相邻的4131.83平方米厂房承租方,协商院内停车问题。 十、最终承租方可向厂区内相邻的4131.83平方米厂房承租方,收取门卫及消防值班室费用及消防泵房管理维护费用,该费用不得高于12万/年,双方另行签订相关费用收缴协议。最终承租方需先行垫付五经路19号厂房所有水费,并按照分水表读数向4131.83平方米厂房承租方收取水费,损耗部分双方自行协商分摊事宜,协商不成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最终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 燃气、网、电话、暖气(含热损费)等配套设施的初安费及日常产生的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负责协调办理缴费账户名称变更事宜,变更手续未能完成办理,出租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二、最终承租方应在该房产内进行业务活动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签署租赁合同3个月内在**区迁址落户或在**区新注册企业(新注册企业需用于实际经营,未按约定完成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最终承租方或第三方因对租赁标的建筑结构进行改造和因最终承租方转租行为而产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十三、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承租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均 视同已完成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标的使用现状及本项目所公示全部内容,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 宜,没有预约者,出租方不予接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 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6****3098) 十四、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并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 需的装修改造。承诺在该房产内进行业务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 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不得在房产内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 全责任。对租赁物进行提升改造须提供书面的装修方案等材料,经甲方同 意后实施,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报甲方留备。 3.承诺负责标的内,水、电、燃气、管线、门窗、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 保养、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费、检测费、物业费 等),及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负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缺陷导致的 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4.承诺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水、电等设施按出租方提 供的负荷内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最终承租方承 担。因最终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造成房屋及附属设备发生损坏 的,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最终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承诺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电话、暖气 等配套设施的初安费及日常产生的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负责协调办理缴费账户名称变更事宜,变更手续未能完成办理,出租方将不承担 任何相关责任。 6.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承诺在任何情况 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7.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将标的房产转租。 8.承诺正常履约不少于1年;1年后退租,提前30日书面通知,经协商一致,出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未满1年退租,同意出租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9. 承诺承担五经路19号门卫保安工作及相邻4131.83平方米厂区外围消防设施巡检工作。 10.承诺与相邻承租方共用五经路19号厂院大门,负责双方人员及车辆进出秩序维护。 11.承诺最终承租方需自行与厂区内相邻的4131.83平方米厂房承租方,协商院内停车问题。 12.承诺向相邻承租方收取门卫及消防值班室、消防泵房管理维护费用不高于12万/年,另行签订协议。先行垫付五经路19号厂房全部水费,按分水表读数向相邻承租方收取,损耗部分双方协商分摊,协商不成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13. 承诺签署租赁合同3个月内在**区迁址落户或在**区新注册企业(新注册企业需用于实际经营,未按约定完成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及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五、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 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 租方,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租金内。 十六、****集团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及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十七、****集团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
1. 本项目经营业态仅限为工业,取得出租方提供的《现场看房确认函》,需符合以下条件: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 出租方仅拥有上述房产的经营权。最终承租方取得承租资格后,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如甲方不再对上述房产拥有经营权时,双方就租赁合同转移交接相关工作另行协商解决。。 3. 标的房屋现有租期内原租户,合同届满日为2026年8月31日,本项目租期自2026年9月1日起,最终承租方需自行与原租户协商腾房时间,具体腾房事宜由最终承租方自行负责,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法律纠纷等,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4.标的**市**区五经路19号部分厂房出租面积为4843.76平方米,即为计租面积,该部分包含在房地产权证房地证津字第110****01410号上,在意向承租方进行出租报名即视为对该事项认可。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公司
110********201********000642
****营业部
316****000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0
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19号部分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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