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商业街配套服务楼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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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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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区商业街配套服务楼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15.00 万元(首年)
一楼面积约424.5平方米(含原1号学生公寓楼仓库约74平方米),二楼面积约922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8-10
2026-08-21
**省**市**区五星西路111号(****学院**校区内)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详见《标的物清单》)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产证号为浙(2025)**市**区不动产权第****561号,权利人为****学院(**校区)。其中,商业街一楼1-3号,商业街一楼1-10号,商业街一楼、二楼1-2、1-6、1-7、1-8、1-9,2-12,商业街一楼1-4号,商业街玻璃房1,商业街玻璃房2,商业街玻璃房3,1号公寓楼一楼(库房)出租方与权利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自2027年3月1日起至2032年2月29日止;商业街1-5号出租方与权利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腾退后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林经理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6959
联系地址 ****园区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15.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第三年起每年递增2%,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项目打包挂牌价为115万元(首年),其中商业街一楼1-5号挂牌价为5万元(首年),其余部分挂牌价为110万元(首年),若整体溢价,溢价部分按各部分挂牌价的比例进行分摊。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服务业。一楼面积约424.5平****超市、便利店/零食店、水果店、饮品店、小吃店、西式快餐、桶装水水站等多元业态,实际业态可结合师生需求灵活组合,商业业态品牌定位必需是区域知名品牌及以上层次,以全面覆盖日常生活服务为目标;其中二楼面积约922平方米****营业厅、图文、文体活动项目等,打造校园共享与公益文化空间,以丰富师生课余生活为目标。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0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商铺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详见《标的物清单》)。 5.承租方的硬装投入须不低于人民币90万元(不含业态品牌室内装修及设备,硬装投入以第三方核价报告为准),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承租方需交纳30万元装修保证金。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的房屋,由于原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详见《标的物清单》),须待原合同期满后方可向承租方交付使用,承租方不承继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调换使用或抵押。若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的,需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出租标的中商业街二楼2-12,商业街一楼1-6、1-7、1-8、1-9和商业街一楼1-5号的原租户已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同意于2026年8月15日提前终止经营行为。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校区商业街承租过渡期合同》(详见公示附件),由承租方向上述原租户支付其提前离场的6.5个月租金(按原租赁合同标准执行),合计人民币(小写)456084元(大写:肆拾伍万陆仟零捌拾肆元整)。过渡期承租方可提**场装修并且试运营。上述费用财务凭证开具事宜由承租方与上述原租户自行协商。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稿)》及《**校区商业街承租过渡期合同》。
租期 详见《标的物清单》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方报名时须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于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二个工作上午10:0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经营方案及承诺》,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意向方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为准,须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2)意向方需书面承诺以下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事件;意向方、意向方控股及意向方法定****公司,近三年内未与出租方发生过合同违约、争议纠纷、仲裁或诉讼。须提供《承诺函》(详见公示附件)。 (3)总体运营理念与管理架构。 (4)业态规划详图与效果图。 (5)装修施工组织方案与工期承诺(2026年9月5日具备试营业条件)。 (6)彩绘装修效果图:装修效果图、平面图合计不少于10张。 (7)项目总投资预算与明细。 (8****超市、便利店/零食店、水果店、饮品店、小吃店、西式快餐、桶装水水站7类业态,其中超市、便利店/零食店、饮品店、西式快餐使用的品牌须在**省范围内拥有不少于100家门店,须提供使用品牌的**意向书(或战略**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9)对于其他业态,须在《项目经营方案》中明确拟引进品牌的类型、市场定位及已进行的接洽情况说明。 (10)意向方2023年至2025年至少取得1次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税务局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11)意向方(仅限本身)在**或****配送中心(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拥有自有配送车辆(含冷藏车)。须提供相关合同及附付款凭证,若为自有产权则提供产权证明;****中心的定位地图、现场照片;提供车辆行驶证。 (12)意向方具有1000平方米以上校园商业运营管理经验。须提供1份及以上与高校签订且目前正在执行期的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租赁合同;如签约主****公司****公司(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高校标准:高校须在教育部网站(https://hudong.****.cn/qggxmd/****学校名单范围内;能体现项目整体风貌的照片、定位地图;意向方签署的《承诺函》。 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2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标的物清单.docx (公示附件)承诺函.docx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3.授权委托书.docx 4-1租赁合同样稿.doc 4-2**校区商业街过渡期合同(模板).doc 5.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 6.特别事项约定.doc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400-****-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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